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
新闻中心
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是如何规范的
发布时间:2019-03-12 点击:1392
    根据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SH3063-1999:

第3.0.8条: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,室内宜为7.5米;室外宜为15米。在有效覆盖面积内,可设一台可燃气体探测器。
有毒气体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,室外不宜大于2米,室内不宜大于1米。
根据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-2006:
第10.8.2条: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?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,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,安装高度应距项棚0.3m,且不得设在燃具上方。
?当检测比空气重的燃气时,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,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.3m以内。
对检测仪表有效探测保护面积或半径的补充说明:
?保护半径:一只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。
?保护面积:一只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。
?安装间距:两个相邻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。
见下图所示:

新闻中心
0571-28922095、13065700771,传真:0571-87098920
郑明
 发送短信